一、登报。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,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,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,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。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,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。所需材料:
1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;
2、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复印件;
3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
4、公告的内容。
二、注销社保,所需材料
1、《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》;
2、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单据;
3、营业执照;
4、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;
5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
6、指定委托书;
7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8、当地社保局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。通过后领取《社保注销通知单》。
三、注销国、地税,所需材料
1、《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审批表》;
2、营业执照;
3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
4、指定委托书
5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6、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;
7、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;
8、公司清算报告;
9、未缴销的发票;
10、发票领购本;
11、《社保注销通知单》;
12、当地税务局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完税。通过后领取《税务注销通知单》。
四、登报公示45天后,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,注销公司营业执照。所需材料:
1、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》;
2、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;
3、清算组成员身份证复印件;
4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
5、指定委托书;
6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7、营业执照(正副本);
8、税务注销通知单;
9、公司原始档案;
10、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;
11、刊登公告的报纸;
12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;
13、当地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《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》。
注:很多报告需要填写日期的地方最好先不填,等正式办理时的"最后关头"再填,以免日期有误导致全部重填。另外,非公司制企业比如合伙企业,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时需要同时将印章交予工商部门。
五、注销银行账户。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。所需材料:
1、《税务注销通知单》;
2、《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》;
3、公司印章;
4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
5、指定委托书;
6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7、银行开户许可证;
8、销户申请书;
9、剩余的支票;
10、印鉴卡。
六、注销印章。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。所需材料:
1、《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》;
2、刻印章登记卡原件;
3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
4、指定委托书;
5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6、公章、财务章及其它有在公安局备案的章。
营业执照注销时需要同时将印章交予工商部门,而公司制企业注销印章是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,印章可以自己保留或自行销毁。